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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擅自打掉孩子丈夫能要求精神赔偿吗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4-12-12 05:20)     点击:618

  

  丈夫不能因妻子擅自打掉孩子而要求精神损害赔偿。因为妇女有生与不生孩子的的自由,任何人都不能勉强,即便妻子擅自打掉孩子,丈夫以侵犯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,法院也不会支持。

  相关法律可参考:

  《婚姻法司法解释(三)》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;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,致使感情确已破裂,一方请求离婚的,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,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(五)项的规定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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